遊艇保險


遊艇保險承保範圍分兩部分:

第一部份:遊艇損失及損毀
由於意外對受保遊艇所產生的損失及損毀。
為減輕受保損失而引起的合理開支費用。
為阻止受保損失發生而引起的救助費用。

第二部份:第三者的法律責任包括船上的乘客
承保由於使用被保遊艇對第三者所產生的法律上應負的責任,承保最高以船的價值或最低以HK$600,000.00為限。

條件限制:
遊艇用途只限於私人遊樂
對船齡為10年以上的遊艇,承保人有權要求由獨立檢驗公司進行驗船,該費用由投保人負責。

有關詳情,請聯絡水險部電話2851 5538,或傳真2850 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