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保障 |
| A. 意外身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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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保人於意外發生後12個月內因該宗意外而身故,本公司將根據所投保之金額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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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永久傷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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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保人於意外發生後12個月內因該宗意外而導致永久傷殘,本公司將依照保單的賠償表所列之百分率計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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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選附加保障 |
| C. 暫時性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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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保人因意外而暫時完全不能處理其原有業務或工作,由第四天起,可按保單內之每週定額賠償條款獲得補償,最高可至104 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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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醫療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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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發生後12個月內之實際醫藥、手術、護理及住院費用,將可按保單條款獲得賠償,賠償金額最高以投保額為限,但一切治療必須由政府註冊之醫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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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中國跌打或針灸治療費用(需連同D項一起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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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賠償包括中國針灸或跌打治療費用,每次以HK$100為限,每天衹限一次。每次意外之最高賠償額為HK$1,000 ,而每年最高賠償額為HK$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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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費額外保障 |
| 1. 雙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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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所引致的意外身故,閣下的受益人可獲雙倍的意外身故保障賠償,金額最高可達HK$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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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公共交通付款乘客因交通意外死亡(公共交通包括地下鐵路、火車、電車、的士、公共巴士、渡輪或民航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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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與匪徒間的槍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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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大廈內發生火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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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住院現金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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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保人因意外而需入院治療,由第四天起,每星期可獲現金津貼HK$1,000,而每年最高賠償額為HK$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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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雙倍海外醫療費用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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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人在香港以外發生意外,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將會自動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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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附加配偶保障(若投保基本保障額達HK$1,000,000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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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的配偶可獲HK$100,000的意外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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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撫恤賠償(若投保基本保障額達HK$1,000,000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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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保人及其配偶於同一意外中身故,其未滿18歲的子女均可獲HK$50,000的賠償。最高賠償總額達HK$200,000(即共4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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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嚴重燒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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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人遭受三級程度燒傷且燒傷部份達身體總表面面積百分之十五或以上,本公司將依照保單的賠償表所列之百分率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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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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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人在香港以外旅遊或公幹發生意外,可享有免費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包括醫療撤離及遣返、旅遊支授服務及法律團體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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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服務由國際(SOS)救援中心提供 |